各院、系(所、中心),各位研究生:
根据《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》 (/ff/e6/c3684a131046/page.htm),经研究决定2015年11月20日、2015年12月中上旬(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前一天),2015年12月31日制作研究生毕业证书。
研究生在以上时间前答辩并且通过院系网上审核的(例如:9月20日批次证书,必须在9月19日17:00前通过审核),于证书制作时间五个工作日后,领取毕业证书。硕士、博士毕业证书均在各院(系、所、中心)学生办公室领取。
研究生院
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